关于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
陕建发〔2019〕35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,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,韩城市、神木市、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各建筑业企业: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》的通知要求,为了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,不断推进建设工程造价改革,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计价行为,有效保证建筑市场各方合法权益,促进建筑业有序健康发展。现就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(现行)使用范围明确如下: 1.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(现行)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等建设工程项目。 2.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(现行)是从事我省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依据:它包括工程量清......